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2019年12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寒假放假时间调整如下:
1.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
2.2020年2月23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教职工2月22日(星期六)起上班。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调整后的放假时间,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放假前及假期期间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
同时,为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请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高度重视稳定安全工作,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保卫处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加强假期值班、夜间巡逻,严格门禁制度,确保假期稳定安全。各学院要重点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后勤集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加强宿舍安全防范,确保水、电、暖正常供应和饮食安全卫生。
3.学生工作部、团委和研究生院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信息中心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实行网络实时监控,及时删除网络不良信息,确保校园网正常运行。
5.党政办公室要安排好校领导带班和处级干部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总值班室设在长安校区办公楼121室。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