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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7年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1日

 

各相关单位:

    推进教学改革,进行理论与实践创新是提高学院教学水平与教育质量的关键之一。为鼓励全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在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学及管理人员,学院将于20075月底组织2007院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根据《西安邮电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7年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是:2005年以来我院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

申报教学成果的项目须符合教育规律和学院办学方向,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贯彻落实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提高教学质量有较大意义,在院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说明:
1.
个人或集体项目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2.
各相关二级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对成果实践情况、申报条件等进行核实后,提出初评意见,于2007521日前向学院教务处申报。

3. 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审结果向全院张榜公布,异议期一个月。
4.
学院将在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申报陕西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5.院级优秀教学成果的具体相关要求详见《西安邮电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质量,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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