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请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文件,尽快调整个人名下资产。请进入国资处主页中“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下载设备清单并打印,需要调整保管人的设备,请移交人、接收人同时在设备清单上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到国资处。对于调整后超配置的设备、家具,请到国资处办理退回手续,由国资处负责统一调配。本次调整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该资产默认为现任资产保管人,由保管人承担保管、使用和处置等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国资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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