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和对大宗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现需对我校实验室建设暨大宗设备采购专家评审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请各院系推荐两名评审专家人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编人员),于4月20日之前将推荐人选的姓名、职称、职务以书面报送国资处。
特此通知。
国资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对我校空调维修维护的通知
下一条:国资处关于办理个人资产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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