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上级单位通知,陕西省科技厅决定对“十一五”期间我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及绩效进行总结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做好“十一五”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逾期不能完成验收的项目,请学院于6月20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报告,以便学校向科技厅报送。
2.总结和调查工作的范围为:“十一五”我省科技计划所有批复立项项目(含已通过验收项目及在研项目)。提交材料有两部分组成:
(1).项目总结(总结报告限500字以内)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课题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进展及主要成效、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组织管理经验和对“十二五”支撑计划管理的建议等方面;
(2).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调查表。请项目负责人下载调查表,按照附件的格式填报纸质材料,并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系统” 填报(需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后方可登录使用),登陆::http://124.114.152.121:81/。
3.各学院将材料汇总后于2011年6月20日前,统一将书面总结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包括总结报告)报送科技处。
4.请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十一五”计划总结工作,认真部署,确保完成本单位承担的项目总结和调查任务。对不认真进行总结工作和实施绩效差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停止或暂缓其在“十二五”期间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学校将减少其所在学院申报各类限项项目的指标分配数。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安邮电学院“十一五”承担项目清单
附件2: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调查表
联系电话:029-88166098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