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拟对2008、2009年立项的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未在本次检查范围的未结题项目,各项目组要进行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1.省教育厅(教育部)下发项目建设的相关通知
2.最终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的申报书。
二、验收内容和范围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各院系对项目工作的重视程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效;项目改革成效;示范性建设工作所取得的基本经验与辐射作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下一步建设工作的规划与设想。
三、主要材料
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建设工作基本情况;(2)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效;(3)项目改革成效;(4)项目改革对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5)项目建设所取得的基本经验与辐射作用;(6)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7)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的思考。
四、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用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全面考量项目建设的成效,并向建设院系通报验收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五、材料递交
各院系请于5月15日前将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的自查总结交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xk@xupt.edu.cn。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