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就,鼓励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西安邮电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优先考虑满足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高素质人才的教学成果;
2. 转变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3. 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方面的成果;
4.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成果;
5.推动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方面的成果;
6.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果;
7.其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省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4.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要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5.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同时每个人(以教学成果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项。
6.教学单位推荐申报(下限)名额表(见附件2),非教学单位推荐1项参加校级评审。
三、申报材料
1. 西安邮电大学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传至教学研究科王文萍广讯通)
2. 西安邮电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4、附件6)(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传至教学研究科王文萍广讯通)
3. 西安邮电大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见附件7,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传至教学研究科王文萍广讯通)
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10月9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3、附件5材料交至长安校区行政楼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02室;2015年10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5、附件6、附件7交至长安校区行政楼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02室。
四、评审答辩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