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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不要被电商而“伤”:消费者网络购物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6日 09时21分31秒  来源:西邮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建军  浏览次数:


不要被电商而“伤”:消费者网络购物如何维权

人民网 西安3月15日(张龙、张伟)315临近,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期向社会公布陕西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电子商务维权案例引起众多网友共鸣,对此,记者专门采访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电子商务维权之路。

【案例回顾】2014年9月,王某在某电商网站上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两个月后手机出现无法充电,屏幕脱胶现象,于是到该品牌手机售后部维修,售后部经检查告知王某手机非正品,不予维修。王某随即与网上手机卖家联系,但商家声称手机是正品。无奈之下王某向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投诉。

汉中市汉台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臧宏杰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委托工信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鉴定后,结果显示该手机入网许可证属伪造,系假冒商品。随后,工商部门与该电商网站联系,要求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6条,对被投诉商家采取措施,同时要求网站督促商家履行承诺,尽快给王某退还手机款。经调解,王某如愿拿到了退回的全额手机款。

网络购物如何维权,这让许多消费者不知如何下手。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分局副局长马开选提醒消费者,由于网络购物的虚拟性,国家对网店商家进行了“贴标亮照”的管理办法以验明其身份,消费者购物前应对仔细辨认相关部门给予网店颁发的牌照核查网店资质。针对网购中出现的消费纠纷,马开选告诉记者:“网购中一旦出现纠纷,最佳的维权途径是先于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再通过第三方购物平台投诉解决,如这两种解决无效应当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者网购商家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寻求解决纠纷。国家出台了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条例,消费者应当充分利用此项权利,但是退货得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

记者采访了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张鸿教授,张鸿教授表示,从电子商务近几年的发展来看,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非常迅速,特别是近几年的“双十一”购物节、阿里巴巴上市等一系列现象,显示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迅猛。目前网络购物维权确实比较困难,这方面主要有法律的不完善、消费者与电商商家之间透明度不高、“高仿”产品和“山寨”产品充斥网络、消费者和商家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不到位、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不到位、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等因素。张鸿教授表示,目前电商的高速发展应该转化为新常态发展,不能继续高速异常发展,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正常、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

人民网: http://sn.people.com.cn/n/2015/0315/c226647-24159356.html

网易:http://news.163.com/15/0315/07/AKNV7P0T00014JB6.html

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a/20150315/4334260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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