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安排,现将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综合研判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8:30--9:15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分两组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第一组 8:30-8:50
参加人员: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校工会委员,正处级领导干部,近3年在我校退休的正职校领导。
第二组 8:55-9:15
参加人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省“两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
二、测评地点
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三、参加测评人员
1.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
2.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
3.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处负责通知)
4.校工会委员;(校工会负责通知)
5.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正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6.省“两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
7.近3年在我校退休的正职校领导。(离退休服务处负责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负责通知部门、单位做好参会人员的通知工作,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20日(星期一)15:30前报党政办公室。除上课、因公外出人员外,其他人员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请假,并向党政办公室报备。
(二)由于疫情原因,进入附一楼报告厅和办公楼需测体温、戴口罩。
(三)参测评人员请提前10分钟签到领表,各自填好测评表后,在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投入指定票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曹菁轶 联系电话:88166105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