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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1日

 

院内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08年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院仍按照《西安邮电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党字(2003049]的规定执行,需要强调的是:

1.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从2005年开始不再实行转评,科研、论文的要求与本科生申报的要求一致;

2.根据教育厅职改办的要求,从2006年开始,申报教授的条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如必须要有主持并完成的省级科研项目;

3.专职辅导员今年仍按照思想政治教师系列申报,课时可适当减少。

4.凡今年118日前满45周岁的申报人员可申请计算机免试。

5.从今年起取消研究生班结业证等同研究生学历这一学历层次,只区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6.今年申报教师系列高职人员,有可能要进行业务答辩(由教育厅组织实施),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今年教育厅下发了评审表的新表样,请按新表要求填写内容。

三.请各部门和申报人认真阅读附件中的说明,凡附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不再受理个人咨询。

四.请各部门务必于2008928日前上报“2008年职称晋升报名花名册”,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0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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