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严格、规范、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本学期学院期末考试定于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8日进行。各科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0:00; 10:30—12:30下午15:00—17:00。辅修考试定于6月28日进行。
2、各系部所有系考课程考试(必修、限选、素拓、跨学科)必须于2009年7月1日以前结束。
3、为了使各系部安排考试的时间及地点不发生冲突,各系部在安排时务必与教务科进行联系,并将考试最终安排送教务处教务科,院领导和教务处将随机进行抽查。
二、考试要求
1、学院将于6月11日召开系部教学主任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布置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
2、学院将于6月26日召开院考试督察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布置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
3、各系部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系教学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系部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系部考试领导小组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考试,严把考试命题质量关,考前召开监考教师和学生会议,做好考前动员、考试纪律及考试有关规定的宣讲等工作。
(2)加大期末考试巡考力度,考试期间对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履行监考职责等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3)考试结束后,负责监督、检查试卷的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
4、为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管理。期末考试前各系(中心)应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即:
①教考试[2004]2号《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
②教电[2003]504号《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
③陕教高[2001]56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通知》
④《西安邮电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实施办法》
⑤西安邮电学院监考守则
⑥西安邮电学院考场规则
⑦《西安邮电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5、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器件进入考场。对违纪学生按《西安邮电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凡考试作弊学生,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任课教师要严格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认定,根据学籍管理相关条例凡没有按时上课及完成作业的学生,应不允许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三、监考工作
1、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制,为进一步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要对本考场全部考生的位置进行随机调整(各系要通知每一位监考教师严格按照此项要求进行)。
2、各系负责落实监考教师。凡考试人数在40人左右的考场,安排两位监考教师;60人至100人安排3位监考教师;100人以上安排4位监考教师。
3、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严格按《西安邮电学院监考守则》执行,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工作,宣读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逐一核对学生证件姓名与试卷姓名是否相符,证件照片和学生本人是否一致。
4、监考发现作弊者应当场及时进行处理(要求作弊学生在考场记录上当场签字确认)。监考教师须认真填写考场纪录,与试卷一同进行装订。
5、系部级考试也应严格按以上规定组织实施。
四、考试命题
1、严把命题质量关,命题严格按照《西安邮电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①公共基础课程和各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须采用教考分离或AB卷制的方式进行命题。各系实行教考分离和AB卷制的课程不少于2门,其他课程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用教考分离的方式进行命题。
②凡建有试题库的教研室必须使用试题库进行命题。
③凡教学要求相同、教材相同,学时一样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④各系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实行AB卷制的要提供A、B、C三套试卷及答案和编写计划,其他课程提供A、B两套试卷及答案和编写计划,试卷的覆盖面、难易度、题量要相当。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核签名,系部教务员验收合格后,由系部教务员将院级、系级考试试卷(包括A、B两套试卷及答案和编写计划)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印制。
2、命题教师书写或用微机打印试题时应按教务处提供的试题专用纸的框
架要求操作。试卷须认真校对,确保内容清楚、无误。
五、试卷保密
1、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西安邮电学院关于做好考试保密工作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暗示考试范围或考试题目,切实保证试题的保密性和严肃性。以往考试中发现存在个别教师并没有严格遵照规定执行,对于故意泄露考试内容或保管不力造成考试内容泄露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西安邮电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望各系切实负责地做好考试保密工作。
2、教务员要切实作好试卷的保管和发放工作,试卷保管要有固定的房间和试卷存放铁柜,试卷发放要做到准确无误。
六、阅卷、成绩评定工作和试卷保存以及成绩登录时间要求
1、任课教师应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成绩评定时要严格按照《西安邮电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和管理办法》和《西安邮电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情况。任课教师应该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将成绩评定完毕并交系教务员及时登录。
2、阅卷教师必须在本人所阅的试卷题号栏内签名,凡统一命题的试卷必须流水阅卷。
3、试卷保存应按《西安邮电学院试卷评阅后保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各系必须妥善保存批阅过的试卷及试卷分析,试卷将作为上级部门对学院、各系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
4、各系要严格保管好原始试卷和成绩单,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卷面成绩,不准遗失和随意查阅试卷。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核查成绩,但不可查阅试卷。应于下一学期开学二周内,向本系系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员两人以上进行核查。
七、相关要求:
为保证以上工作按时完成,各系报送教务处的材料有:
1、各系部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于6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2、各系部应于6月15日前将各类考试试卷送教务处教务科印制。
3、各系部要认真核对教务处预排的期末考试安排,并于6月19日前将落实的监考人员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4、各系组织的系部考试务必将电子版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请按院考期末考试安排表的格式上报)。邮箱:yht@xiyou.edu.cn。
5、各系部都应在2009年7月12日前,将全部成绩单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并将成绩登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