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特将国庆、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8日,共8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二、各部门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稳定安全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学院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师生防控甲型H1N1流感教育,引导师生放假期间尽量不要去人群聚集、空气不畅、卫生状况较差的场所,不到疫情区域旅游,避免疾病传染。
三、学院办公室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干部综合值班和院领导带班,敦促检查相关部门做好节日安全稳定值班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四、保卫处要加强值班、夜间巡逻,进一步加强门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者,必须测体温并进行登记,同时继续做好进入校园的师生的体温检测工作;按照“四防”要求,放假前对学院重点部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各种隐患。
五、后勤集团要安排好水、电、气、伙食、卫生所(医疗中心)等值班工作,确保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和伙食卫生安全,做好发热病人的就诊工作。
六、学生工作部要落实好留校学生的体温检测工作,安排好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生工作系统值班;做好回家度假学生的安全教育、甲型H1N1流感自我防范教育,要求他们要每天自测体温,出现发热时要及时到当地医院救治,并报告辅导员和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七、收假返校时,保卫处要认真做好每位学生入校时的体温检测工作,确认无发热后方可进入学校。若发现有发热者,保卫处要及时通知防控办,防控办根据学生所在校区,通知其所在系(院)和卫生所(医疗中心),进一步进行医学观察,根据确诊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同时通知学工部、后勤集团做好相关工作。各系(院)要做好对每一位学生放假期间活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登记,坚持做好每天体温晨检工作。
八、工会、离退休办要做好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要求他们要每天自测体温,出现发热时要及时到当地医院救治,并报防控办。
九、各信息报送系统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确保信息通畅,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