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举办第39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2010年遴选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积极申报。
按照文件申报人基本条件:
1. 了解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
2.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普通话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能熟练掌握汉语拼音。
4. 有较强的语音听辩能力。
5.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请各单位于2010年4月2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一览表送人事处师资科。
地址:新校区行政楼301室
联系电话:88166149 13572251118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