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请各部门、各单位推荐1—2名新闻宣传通讯员,于6月13日前将《西安邮电学院新闻宣传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至长安校区行政楼309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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