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西安邮电学院201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时间
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二、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
按照《西安邮电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0]11号文件制定的办法进行奖励。
三、申报原则
成果完成人向所属二级学院申报;行政部门人员(含双肩挑教学人员)统一向科技处申报,由科技处核查统计。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审核
1、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由我校第一完成人向所在院(系、部)填写并提交,并附成果的相关材料,论文复印件和著作原件。
2、各院(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本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统计、初审并公示。各院(系、部)将公示后的材料汇总并填写统一制定的电子表格,在指定日期内将填写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3、各院(系、部)向科技处提交成果奖励申请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和审核人员签字。
四、科研成果奖励统计的其他说明:
1、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由我校第一完成人填写,奖励也统一发放给我校第一完成人。
2、申报人申报的奖励成果须与本人从事学科相关;未获得正式证明材料的成果,可在下年申报。
五、各院(系、部)上报的具体时间安排
3月18日前个人向各二级部门提交材料,3月25日各二级部门向科技处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