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校史馆建设,充实展览内容,全面真实地记录我校的发展历程和建设成就,根据校领导要求,特面向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广泛征集校史展实物和照片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各个时期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照片。
2.国家、省、市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时的照片、题词、赠言手迹等。
3.集体、师生员工和校友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奖牌、奖杯、奖状、奖章及荣誉证书。
4.学校各个时期具有重大影响和纪念意义的科技产品,教职员工编著的著作、教材。
5.校庆及学校重大活动中,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的重要纪念品、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校友赠送的有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6.著名校友的照片和简要介绍。
7.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示感谢,所有权归学校,捐赠物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
2.奖杯、证书等,学校将代管代展实物,双方签定代保管协议并登记造册,所有权不变。特别珍贵且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的,学校也可用复制件展出。
三、征集时间
2011年4月15日前,各院系、师生员工按资料类别报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工会等),校友报送校友会办公室,由相关职能部门整理后于5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