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省上新制定的《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转发,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同时我校将对现行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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