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楼项目按招标程序,在开标后三天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确定由第一侯标人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建和参建工程先后荣获国家“鲁班奖”、陕西省“长安杯”及省级优良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省级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建筑结构示范工程等奖项。
该单位所报项目经理王晓明为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近年来主要业绩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楼工程(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项目部组成人员主要承担了除西安中院办公楼工程外,还有西安市行政中心政协主席楼及办公楼工程、陕西省农业广厦工程等。项目部人员配置合理、技术力量较强。该单位将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力争我校教学实验楼工程创优夺杯。
基建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