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我校第四十三期党校分别在长安校区、雁塔校区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上课
地点 |
时间 |
授课内容 |
主讲人 |
长安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 |
11月16日(周三)
16:20—18:00 |
学习贯彻《党章》争取早日入党 |
王彦军 |
11月17日(周四)
16:20—18:00 |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
康凯 |
11月18日(周五)
16:20—18:00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科学发展观 |
张学广 |
11月21日(周一)
16:20—18:00 |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 |
樊继福 |
11月22日(周二)
16:20—18:00 |
义务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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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
五楼多功能报告厅 |
11月17日(周四)
16:20—18:00 |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 |
樊继福 |
11月18日(周五)
16:20—18:00 |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
康凯 |
11月21日(周一)
16:20—18:00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科学发展观 |
张学广 |
11月22日(周二)
16:20—18:00 |
义务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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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
1.为加强管理,各党总支指定一名辅导员(机关一、二党总支指定一名学员)作为班长,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和考勤工作。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名单和班长联系方式于11月1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学员上课应提前到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因故不能上课者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次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学习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学员写出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由班长收齐后装入学员入党材料档案。
4.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班长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党校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