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ENGLISH 信息门户
通知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2009年立项建设的新办专业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根据《西安邮电学院新办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院教(200643号)(详见附件一)的有关规定,教务处将于2012年元月初对2009年立项建设的新办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采用自查与现场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建设规划,自查建设规划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并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

    三、新办专业应参照《西安邮电学院新办专业评估方案》(详见附件二),重点自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工作,同时经费已使用情况上报。

    四、各专业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并提供中期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统一用A4纸印装(封面样式见附件三)。自查报告(一式5份,电子版发jxk@xupt.edu.cn)务必于14日前报教学研究科。同时将下一年度的专业建设规划及经费预算一并上报。

    五、现场评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采用听汇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专业所在院(系)应做好多媒体汇报及有关材料等的准备工作。现场评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20112012年新招生专业上报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及下一年度的专业建设规划及经费预算。

备注:书面材料字号用小四宋体、行间距用固定值20

附件一:《西安邮电学院新办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二:《西安邮电学院新办专业评估方案

附件三:西安邮电学院新设本科专业自查报告

附件四:2009年立项建设的新办专业一览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年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实验台招标报名公告

关闭页面

雁塔校区

电话:029-85383106

邮政编码:710061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长安校区

电话:029-88166105

邮政编码:710121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关注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西安邮电大学 2011-2022 中国西安长安南路563号 陕ICP备050015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