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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各部门、各单位:

为适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现启动我校硕士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聘任工作严格按照《西安邮电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西邮院字【2011104号)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凡符合《西安邮电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中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聘任条件的在岗教师均可申请。所有申请者应按照我校现有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和跨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西安邮电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一份(见附件)。

2、近五年来与所申请的学科专业有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包括获奖、专著、译著、论文、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科研论文需附论文目录、正文;SCIEI等收录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专著需附封面、目录和封底。

三、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科办于37日前公布申报相关材料,可于我校主页和梦龙信息发布中下载。

2、各院系于3739日广泛动员、组织学习《西安邮电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申报人员填报申报表格并准备相应的教学、科研等证明材料,交送相关学院。

3318日前各院系进行初选,提出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并报送相关学科学术分委员会。

4322日前学科学术分委会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初审。

5322日学科学术分委会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6326日各院系向学科办(新校区行政楼509室)提交候选人申报材料。

7327日~328日学科办会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83月底,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评审结果报校务会审定、公示。

945日前,由学科带头人推荐,所在学科院系负责,根据申报条件选聘学术带头人,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1049日相关院系向学科办提交学术带头人申报材料以备案。

注: 相关附件请在梦龙信息发布中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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