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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关于选拔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精神及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选拔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的通知》(陕团办发[2013]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2013年寒假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现将我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时间

11421

二、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定。

(二)遴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须经学校确认考试时间与见习时间不冲突并同意参加见习;

5.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四)遴选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315日—7日。

报名地点为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由学生填写《见习大学生选拔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高校按照76号文件及《2013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方案》相关要求,各院分团委(团总支)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选拔,于201317日下午5点前推荐1名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学生至校团委参加面试。

3.人员分配

遴选出的大学生由校团委盖章确认后,报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选派高校

1.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组织好见习大学生报名及遴选工作。

2.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动员教育。

3.学校为每名见习大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学生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选派大学生假期到部分省级政府机关见习人员分配表(2013年)

2、见习大学生选拔登记表                      

  

          共青团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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