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省委高教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在我校进行教育实践活动个别谈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时间
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谈话地点
长安校区行政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谈话内容
1. 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2. 谈谈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 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五、相关要求
1. 请参加谈话人员按照谈话内容要求,认真思考,做好谈话准备;
2. 参加谈话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有课的参加人员提前联系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谈话时间。
3. 参加谈话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故不能参加需向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联系人:吕军战杨俐 联系电话:88161151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