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省医保办通知,凡10月1日起我校教职工住院未使用社保卡的人员,本月底之前来卫生所填写医疗费报销申请报告,并由卫生所写出申请上报省医保办,经省医保办领导批准后方能报销。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没有用社保卡住院的人员医疗费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卫生所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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