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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使用医保卡住院人员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各部门、各单位:

接省医保办通知,凡101日起我校教职工住院未使用社保卡的人员,本月底之前来卫生所填写医疗费报销申请报告,并由卫生所写出申请上报省医保办,经省医保办领导批准后方能报销。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没有用社保卡住院的人员医疗费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卫生所

                               2013年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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