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3]5号)、《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3]6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选派办法》、《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项目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施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特别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对我校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组织到位,确保将“选、派、管、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选派原则及重点选派领域
1.选派工作要结合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和平台、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要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
1.在职人员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项目申请条件及选拔要求以人事处制定文件(附件1)要求为准。
2.在校研究生出国攻读博士研究生以及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申请条件及选拔要求以研究生院制定文件(附件2)要求为准。
3.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条件及选拔要求以学生处制定文件(附件3)要求为准。
四.项目受理部门及时间
人事处负责受理在职人员项目;研究生学院负责受理研究生项目;学生处负责受理本科生项目。各部门将选拔结果于2014年3月18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最终将申请材料、汇总表、单位公函等报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负责后续网上申报及录取后签证办理的辅导工作。
特此通知。
西安邮电大学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