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广大教职工意见,保卫处就车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14年4月11日校务会审定通过,定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请符合文件规定的部门和教职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车辆行驶证、工作证、结婚证、户口本)及原通行卡,填写《西安邮电大学机动车辆通行卡申请表》(保卫处网站下载),于4月21日至5月20日(双休日除外)到保卫处办理通行卡。
地 点:长安校区行政楼125室
联系电话:88166070 88166693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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