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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根据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陕纪发〔20142号)文件精神,现就“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西安邮电大学公务车使用规定》。

   二、严禁公款吃喝,严格执行《西安邮电大学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各部门、各单位禁止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

    校纪委将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按照“快查快办”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欢迎社会各界和全校师生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88166060   

举报邮箱:xiyoujiwei@xupt.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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