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聘任及管理办法》(西邮校字〔2012〕117号)规定,同时依据我校重点学科方向和重点研究方向,经各学院遴选、学科带头人评议、学术分委员会审定,现将西安邮电大学学术带头人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为学术带头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凝心聚力,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术水平提高。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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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召开庆祝2014年教师节暨工作部署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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