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公车及教职工车辆正常通行于校区和家属区,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去年办理的车辆通行期限将于2016年5月31日到期,请相互转告,抓紧时间办理,避免因超期无法通行所带来的不便。特此提醒!
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安校区办公楼125室
要求: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
保卫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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