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民主党派:
根据市统发【2016】39号《关于推荐市十四届政协委员人选的通知》精神,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由校内各党委、党总支、民主党派分别推荐1—2名人选(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1、条件对象
中共委员人选主要对象是:(1)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代表人士;(2)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有关方面的领导干部。
非中共委员人选主要对象是:(1)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的领导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2)在我市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以及在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突出贡献代表人士;(3)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4)对台、港、澳和海外有一定联系或有影响的人士;(5)其它方面的代表性人士。
2、年龄要求:拟推荐为市十四届政协委员人选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即1959年2月28日后出生)。
3、时间:请于12月14日(周三)上午12:00之前报党委统战部(行政楼403),联系人:王晓红,电话:88166186。
特此通知。
党委统战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