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经校党委同意,现将我校学习贯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暨2017年填报工作安排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16:3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学校内设管理机构处级干部(包括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会、团委、教务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公室、科技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武装部)、基建处、离退休服务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中心、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所)。
四、有关要求
(一)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参会人员的通知工作。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前排集中就座,将手机关机或调至会议模式;
(二)2017年填报工作较往年有重大变化,请参会人员务必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党委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88166185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