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39号),教育部定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我校届时将设立视频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办公楼附一楼报告厅
三、会议形式
陕西省教育厅接收教育部视频会议系统信号后转发到学校
四、主持人
教务处处长楼旭明
五、参加人员
1.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通知)
2.各学院院长、教学院长、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各学院负责通知)
3.教务处相关人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相关人员。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前排集中就座。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