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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竞赛获奖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在教学竞赛中产生的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增强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在本学期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2016年以后(包括2016年)为本科生开设课程的专任教师、新入校尚未为本科生开课的专任教师。(名单见附件1

  2、欢迎参加学校第十六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教师观摩。

二、观摩对象 

  1陕西高等学校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王燕(计算机学院)、张涵璐(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白琳(计算机学院)

  2学校第十四届、十五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二等奖获奖教师

王春梅(计算机学院)、梁琛(计算机学院)、王小银(计算机学院)、单洁(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楼嫏嬛(理学院)、戢小亮(电子工程学院)、付银娟(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三、实施办法 

1、参加教学观摩活动的教师可从 “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本科课程教学示范教师课程表”中选择课程进行观摩(附件2)。示范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的安排进行授课,不得轻易调课,也不得随意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2、新开课或尚未开课教师教学观摩次数每人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鼓励青年教师观摩跨专业的不同类型课程。 

3、每次教学观摩完成后,请认真填写《西安邮电大学随堂教学观摩活动记录表》(附件3,请双面打印),并请示范教师签字认可。新开课或尚未开课教师需在教学观摩结束后,撰写一份“教学观摩心得体会”(自拟题目),字数不少于2000字。 

4、各学院请于1231日前收齐参加教学观摩的青年教师《西安邮电大学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记录》《教学观摩心得体会》并送交教师发展中心(东区安美学生公寓二楼),联系人:瞿老师,88166723 

四、说明 

1、要求青年教师在教学观摩时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不迟到,不早退。 

2、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活动计入校内培训学分。 

3、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观摩活动者,请向各学院说明原因,并报教师发展中心,以便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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