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主要通过每周政治学习日,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每年至少安排学习或邀请有关专家讲座2次。
二、教职工学习内容以《陕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读本》为主,也可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安排。
三、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工培训规划,每年组织一次教职工普法考试或答题。
四、严格考核制度,集中学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事后要补课。
党委工作部
2006年12月